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拓展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行策略》的公告
人社厅发〔202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拓展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策略的公告》需要,部里拟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拓展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行策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5年5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拓展
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行策略
1、工作目的
通过试点探索,推进达成有关审批服务事情步骤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情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方位推广试点经验的建议。
2、试点时间
2025年6月至11月。
3、试点范围
依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拓展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
4、试点任务
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依据本策略需要,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职员及有关事情申请职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有关考试报名职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紧急的不好的信用记录或曾作出不真实承诺,与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步骤。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工作流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健全办事指南,并依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有关内容。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含办理事情的名字、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法、不真实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含申请人已知道告知事情、已符合有关条件、想承担不真实承诺的责任与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合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便捷申请人查看、获得。
加大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帮助等方法,加大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大业务协同,防止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加强失信惩戒力度。加快打造社会保险范围和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范围紧急失信黑名单规范。对发现作出不真实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大跨部门联动响应,推行联合惩戒。
强化风险防控手段。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情,探索打造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职员公示规范。加大风险研判,拟定相应预防和弥补手段。
5、工作需要
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有关业务范围试点工作的组织推行,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拓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打造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拓展。
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筹备、启动、拓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
6月完成试点筹备,7月前完成全方位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近日将工作进展状况送部行风办。
加大职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大系统内业务人员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员工准确理解试点工作需要,熟练学会工作流程,推进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拓展。
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当地区试点工作状况,或有关经验做法准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采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建议,研究改进工作手段。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准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doc
序号 | 证明名字 | 适用事情 | 组织推行部门 | ||
1 | 依赖工亡职工生首要条件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服务) | 部社保中心 | ||
2 |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服务) | |||
3 | 参保职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养老保险服务) | |||
4 | 离退休职员死亡证明 | 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服务) | |||
5 | 死亡证明材料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服务) | |||
6 | 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养老保险服务) | |||
7 | 学历证明、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注册设施监理师考试报名 | 部考试中心 | ||
8 | 注册测绘师考试报名 | ||||
9 | 一建考试报名 | ||||
10 | 出版专业资格(初级、中级)考试报名 | ||||
11 |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 | ||||
12 | 勘察设计行业考试报名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 |||||
道路工程 | |||||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 |||||
注册公用设施工程师(3个专业)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
二级 | |||||
13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
14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报名 | ||||
15 | 经济师(初级、中级)考试报名 | ||||
16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 | ||||
17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 | ||||
18 | 翻译专业资格(1、2、三级)考试报名 |
编辑推荐:
2025年一建考试报名日期及入口专题
2025年一建考试教程变动大全
2025年一建报名条件审察可能更严!
2025年一建薪资水平如何?在职场上有多吃香?
(责任编辑:)